完美时间线

慕容楚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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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说明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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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正确,这个其实最麻烦,甲之蜜糖乙之砒霜,正确与否真的是个相对的概念,当然,前提是底线以上。有种人很有意思,按时尚的话来讲叫做讨好型人格,别人高兴他就高兴,别人满足他最满足,每天看着别人脸色生活。

别误会,我不是觉得这样的人不好,这样的人在社会上的美誉度是很高很高的,往往在家是孝子在外是忠臣。大家特喜欢跟这种人在一起的。但其实,他们往往很痛苦,尤其是在过生日的时候,别人问他,想要什么生日礼物啊,这种人往往语塞,因为他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自己喜欢什么?

可能我能替他们回答这个问题,最好的礼物,就是让他们自己一个人生活一段时间吧。这样的人,正确的标准,甚至都不在自己这,说来也是悲哀。另外,我们自己的正确标准,也会改变,这叫双标,很烦人!

超越,选择,正确。三大难题,怎么解决,其实推荐个办法,就是阅读。当然,能看到这篇文字的人,本来也是这么选的。希望你们能把这个办法推荐给更多的人。

阅读可以有超越感,喜欢武侠的,喜欢科幻的,这两种读者很多时候会把故事当真,这就是一种代入感。琢磨着自己就是参与其中的,这样的生活就在自己周围多好,那么有需求就有满足,有需求就有市场,同人文,甚至网络养成游戏就来了,这可以理解成为一种阅读的延伸。

一种满足参与度的方法。而且,在这种阅读和阅读的延伸当中,参与者不用做过多的选择,跟着参与就是了,只有设计的够好,一定让参与者爽到。这不难。那正确吗?当然正确,谁会阻止你多读几本书呢。

很久以来,我都保持着阅读的习惯。当然在这就不展开说具体读什么了,免得有人觉得我炫耀,而另一些人觉得我低端。不过这个习惯我是很自傲的。

时代在发展,能安静的读一些文字而不是去看看热闹的短视频,已经自我感觉很良好了。一路读下来,好处很多,不说了,坏处就是,当自己要动笔的时候,反而胆怯了。这也是一种代入感,举个例子,如果一个人只读过儿歌三百首,那么这个人对文学的认知可能就是四六八句,能押韵是最好,不可能有什么敬畏之心,因为有时候自己脱口而出的比书上写的更顺口。

而如果一个人读完了《红楼梦》甚至精读研究过,那我想这个人最起码写小说的意愿就不会太强了,因为他觉得没法写了,无论笔法人物,还是前铺后叙,他刚看完的那本书基本都用尽用绝了,要是自己写出来,不用别人骂,自己都觉得是抄袭或者糟改,赶紧撕了赶紧撕了。

看的越多,越难下笔,看的越好,越不敢下笔。自我辩护一下,这不是胆怯,是敬畏。

所以很羡慕孩子们,小小年纪,就敢于下笔,执笔如刀,嬉笑怒骂。无论校花校草,还是远古废土。都挺好。

轮到自己,无意中成为一个废人,在家养着。自小读书,便没有什么生存技能。肩不能担手不能提,六体不勤五谷不分。文学真的就是最后的挡箭牌,也是最后的遮羞布。别的做不了,码码字总可以吧。可以,就生硬的开始写了,这几年脑子的完美犯罪先拿出来,人物不多,事情也不多,中心的诡计好像很麻烦古怪,其实说来也没什么。

看到的人我先道歉了,凑合看就是了。这个系列,以后还是想写下去,争取写的更好点。也保证不会出现怪力乱神。我不知道大家的口味怎样,我是很接受不了侦探小说里出现一些精神分裂什么的。感觉比我这样都凑合。如果你不幸读到了这篇小说,那么有几个事,我还是想跟你说说的。

岳喆和秦汉这两个人物,是有故事的,人物也是想就此拉开。也就是说,我自作聪明的先把这个系列的最后一部写出来了。两个人物最后的对决放在这里了,这其实符合我自己的文学观点的。

凝视深渊的人也被深渊所凝视,太靠近犯罪而没有正确的疏导,很容易自己也把犯罪当做解决问题的唯一方式。别人能做,我为什么不可以?这样很危险,对人物也很不公平。我很难去接受让一个人无数次靠近罪恶,而却不受影响。

岳喆这个人,是我喜欢的,因为我想让他真实。但是这部小说中他最后的选择是我无法接受的。这样不对,这必须说明白。他这样做。是无奈。对我来说,在这最后一部,把他当做一个工具人来完成我的观点,我承认,我是不善良的。

第二件事就是说明我的写作原因,就是做点事做顺便养家糊口,所以我不会太去追求那些高度什么的,深刻什么的。那是我不感兴趣的事情。也是我不太擅长的事情。当然我的自我感觉良好也不会让我去写那些完全没有营养的口水文,没有不尊重的意思。

我想,我也是写不好的。我擅长的,就是浅尝则止。就是隔靴搔痒。说好听就是点到为止,不好听就是半瓶子晃荡。见谅!

第三就是关于第一章的问题,这章改了又改,主要是逐渐删去一些低俗的内容,这是我自己心态的变化,倒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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