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某出租屋!
一个年轻人坐在破旧的电脑面前,面红耳赤大骂:“草,谁把我偷看女总经理换衣服的事爆出来的?”
年轻人越想越气,越气越闹,一个没忍住,一拳砸在键盘上。
键盘的脆弱,年轻人不懂。
结果就是一路火花带漏电。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年轻人被电流电晕了。
接着,年轻人房间出现了一个黑洞。
年轻人的肉体,飞出一个懵逼的灵魂被黑洞吸走了,一切恢复了平静。
次日,某晚报上出现因年轻人加班猝死的报道,提醒其他人引以为戒。
洪荒!
一群穿着兽皮的人类在不周山下的山谷里不停的穿梭忙碌着。
一个大约六岁的顽童,看上去有着与其他人类不一样的眼神。
只见这个顽童一副生无可恋的死鱼眼,心中在想一个问题:我他妈不就是砸坏一个键盘吗?至于把我电死吗?
我这眼睛一闭一睁,就来到了金仙不如狗,大罗遍地走的洪荒,这合理吗?
来就来吧,你给我个系统金手指啊,是不是穿越管理局忘了给我分配啊,直接差评。
没错,眼前这个六岁顽童就是地球上因被爆料偷看女总经理换衣服而怒砸键盘的年轻人。
他叫杨超!
穿越来的时候,是他刚刚诞生,也就是说,他穿越过来六年了。
六年的时间,已经让杨超知道,这里是洪荒。
但杨超穿越的时间有点晚,此刻龙汉初劫已经结束,鸿钧更是已经成圣,甚至鸿钧道祖已经三次讲道完毕,女娲娘娘都造人成圣了。
悲催的是,杨超不是被女娲娘娘捏出的先天人族,而是后天生出来的。
跟脚差的一匹就不说了,传承之类的也别想了,更关键的是,就他这样的也别想着有什么机缘了。
其实,就算面前有个先天灵宝放在眼前,他也不敢捡啊。
这小体格要是捡了,能抗住吗?
这可是洪荒,没有什么尊老爱幼,有的只是肉弱强食丛林法则。
别人穿越洪荒,什么混沌至宝、盘古精血、九转玄功,这都是标配。
有的更是鸿钧还没成圣,他就已经开始讲道教化众生了。
可自己呢?
来到这里六年,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还没有成为妖族的粪便。
当然,这些都没有,自己也可以白手起家。
人族嘛,日后天地永恒的主角,这个时候人族刚刚出现,自己可以弄个钻木取火、造房织布啥的,弄点功德也不难。
但问题是,当杨超想干这些的时候,部落里的大人就会直接抓着他的脖子,将他提溜回来,放在专门养孩子的地方。
其实杨超根本没考虑过,他一个六岁的孩子,想造房子,可能吗?
如今的洪荒虽然没有什么大战,但蝼蚁般的人族生存还是很艰难的,处处都有危险。
为了人族的传承,各个部落对孩子的保护和看护也是很上心的。
至于杨超在洪荒,也没有名字。
别说他没名字,整个部落的人,都没有名字,连部落都没名字。
毕竟,别说名字,现在的人族连吃食,都停留在茹毛饮血的时期。
要真取个名字,叫个狗娃、树根怎么办?
万一叫给无名氏,那不是取个寂寞吗?
一切无用功后,杨超也算静下心想着自己的以后。
眼下洪荒的时间线大概是女娲娘娘造人千年后,老子这个时候应该为了成圣,开始游历人族了。
拜师老子,这种事只能想想。
自己就一个后天人族的跟脚,老子虽说要到人族各个部落讲道,但最多也就旁光看自己一眼,用心多瞅自己一眼,都算他眼瞎。
或许他讲道的时候,自己能沾沾光,稍微延长点寿命,都算万幸,也省的他来一次洪荒,结果变成了万日游。
想到此,杨超就开始留意进入部落的陌生老头。
只要有陌生老头出现在部落,杨超就在后面跟着,直到对方离开。
万一走狗屎运碰到老子讲道,自己还能占个好座。
反正这年月不存在拐卖儿童,这方面的安全还是能稍微保障一下的。
所以,从这一天开始,杨超开始眉头瞪着他那水汪汪的小眼睛,死死盯着部落的木栅栏口,只要有老头,他就跑过去跟着。
半年的时间过去了,老头来了几个杨超不记得。
反正是有几个,不可能天天有。
这里是洪荒,活着都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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