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运:百骑劫营,异族抬我入武庙

第一代核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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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满城尽白发,死不丢陌刀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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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军队,很少有职业军人,大多数是民兵,农忙时种地,闲是拉出来操练,战时拿武器上前线。

这是中原的士兵,而异族其实也相同,平时放牧,要打仗的时候骑上马就是士兵。

所谓的披甲,这里的甲是指皮甲。

一支军队,能做到百分之八十穿戴皮甲,已经是精锐了,至于铁甲,除了将军和亲卫,只有极个别的特殊军队才有资格穿戴,那些军队无不是以一当十的猛人,且数量不多,比如玄甲军,比如虎豹骑。

眼前这些铁甲士要么是鲜卑将领,要么是私人亲卫。

所以那个被他们围在中间的单衣中年男人,身份就相当耐人寻味了。

保底将军起步,最高......

“蛮夷狗贼,拿命来!”

赵政一拉缰绳,飞奔的战马扬起前蹄,发出阵阵长嘶,借着惯性,他整个人直立而起,双脚踩在马背之上,居高临下。

刹那间,楼闳感觉到一股名为死亡的威胁朝自己席卷而来。

“元帅小心!”

亲卫们目眦欲裂,最外面的一名亲卫眼疾手快,猛地拔刀砍向那根奇形怪状的铁枪。

可惜,他们小看了赵政的力量,也小看了现代工业的技术。

百炼特殊合金制作的长枪,在这个时代简直可以说是降维打击,锋利度和破甲度,比什么陨铁都要强,加上赵政那足以扛鼎的天生神力,这哪里是投掷的铁枪,完全是附了魔的攻城弩啊!

只听“铛”的一声脆响,火花四溅,砍向长枪的刀瞬间崩碎,眨眼的功夫,枪头已经从亲卫的胸口刺入,工匠精心打造的铁甲,如同薄纸一般,毫无抵挡作用。

枪头透背而出,又继续刺入身后第二名亲卫的肩膀,依然余力未尽,继续刺穿第三名亲卫,像串冰糖葫芦,带着三名亲卫直直地刺向楼闳。

楼闳本人颇为勇武,然而面对这一记绝杀,也只是堪堪后退两步,眼睁睁看着寒芒凛冽的枪尖,越来越近......

刹那间,楼闳脸色一片煞白。

直到死,他都是怒目圆瞪,不明白自己堂堂元帅,鲜卑部落能排进前五的勇士,居然败在了一个中原人手里,甚至他都不知道那人是谁。

“敌主将已死!切莫恋战,随我凿穿敌营!”

赵政抢过一名鲜卑人的腰刀,左突右冲,如入无人之境。

虽然不清楚自己杀的是谁,但这并不妨碍赵政扯虎皮。

他不认识那几个被杀的人,同样,黑灯瞎火乱糟糟的营地,鲜卑人想必也看不清倒下的是谁。

常言道有枣没枣打一杆。

他才一百人,鲜卑有十几万大军。

若是能引发对方炸营,那是最好不过的。

果然,当主将已死的消息蔓延开来,原本就如同蒙头苍蝇的鲜卑士兵,更是纷纷惊恐地四处奔散。

“快跑啊!元帅被杀了!”

“滚开!滚开!让老子走!”

听闻元帅被杀,诸多鲜卑士兵的军心开始动摇,不是没人怀疑,可一个两个都这么说,无风不起浪,越来越多人觉得,元帅可能真的死了,否则为什么不站出来主持局面?

如果元帅没了,他们和对方拼命还有必要吗?别忘了,元帅可是大汗的亲儿子,亲儿子在鲜卑营寨里,在十几万大军重重保护下,被中原人杀了,他们却活着,作为父亲,大汗不会放过他们的!

而且,对面的这些中原人实在是太凶残了,哪怕他们部落里最厉害的勇士,也不敢说自己到了白发苍苍的年纪还能在大军中来回冲杀,尤其带头的那个年轻人,猛的简直不像人。

混乱很快就演变成了炸营。

异族的军纪比中原更差,每每入侵中原,打完仗后都要劫掠一番,什么民心,什么怜悯,异族的字典里压根没有这些字眼。

这样的军队,打顺风仗的时候异常骁勇,因为打赢了中原,他们可以抢钱抢女人,人性的欲望蒙蔽了死亡的威胁,让他们奋勇当先。一旦战局不利,或者突然遭受埋伏袭击,他们就很难保持冷静了,更不要谈什么死战不退。

享受的前提是你必须活着。

“满城尽白发,死不丢陌刀!”

在安西军一浪高过一浪的欢呼声中,鲜卑前军大营兵败如山倒。

到处是惊恐逃跑的士兵,可这种时候,越是慌乱,越是寸步难行。

数不尽的鲜卑士兵死在了自己人的刀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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