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
小镇上并没有医院。
要去,只能去军区医院。
于是。
缺少汽车的旧时代,奇异而又令人唏嘘的场景就此发生。
只见李初抱着女孩在旷野上狂奔。
而他身后不远处,金医生和女孩的父亲也在拼命奔跑。
眼镜记者远远地看着这一幕,拿起了大头相机。
“嘎嚓。”
一声沙哑的快门声,定格了李初救人的画面。
……
大火,渐渐地被熄灭了。
邻里乡亲开始捡拾轰炸火灾之后的残余。
华夏人的骨子,是刻满韧性的。
家园遭遇轰炸已成狼藉,那一双双手还是能从焦土灰烬中捡起奇迹。
拍拍沾灰的萝卜白菜,搬走完好的木凳木柜..
众人哀痛沉默,但却心有信仰,坚定不移。
虽然一身狼狈。
但是这里,终将重新建起高楼。
画面,转眼匆匆。
就此,来到第四野战军医院。
医院里,病患来往,护士医生忙忙碌碌。
金医生结束了手术,从手术室里走了出来。
她一边走着,一边吩咐到:
“手术很成功,但是注意伤口,一定别让她发炎了!”
“行,你先去忙吧!”
金医生英姿飒爽,利落吩咐,步履干练。
可她一个转身,就看到了呆呆地坐在走廊座椅上的李初。
李初此时穿着病号服,手上也打着厚厚的绷带。
除了手臂受伤,他的身体状态经过检查,可是十分健康。
但是看起来精神好像不太好。
金医生思索着,走到李初身侧。
她伸手拍了拍李初的肩膀,温柔地安慰道:
“哎。”
“你别太难过..”
坐在座椅上的李初抬头看了一眼金医生,倒是平静地回道:
“谁说我难过了?”
金医生没想到李初竟然这样回答。
她扬起笑容看着李初问道:
“那你在想什么呢?”
李初收回视线,抬头看向苍茫无际的天空。
他话语喃喃地回到:
“我在想...”
“去哪里参军...”
转眼,已数日后。
滴滴答答的满天大雨中,湿漉漉的街道上,长长的队伍正在排列成行。
华夏的青年,正在排队。
排队,参军!
哪怕倾盆大雨,哪怕风云来袭,也丝毫没有阻止华夏大好男儿的参军热血。
长长的队伍里,李初也在其中。
雨水噼噼啪啪地打在油皮纸伞上,点点离人泪。
队伍中,矮壮的王栓子看向李初笑道:
“哥,你可定被选上!”
“现在整个镇子谁不知道你是救火英雄呢!”
救火英雄,是李初救下女孩玲玲后,邻里乡亲送上的荣誉。
在这淳朴的年代,这个荣誉并不俗套,而是庄重充满光辉。
李初只是笑了笑,并没有计较其中。
他只是抬头看向满天大雨,感觉天地变得阴冷了。
好像
冬天要来了。
王栓子是李初从小玩到大的朋友。
他看着李初在王栓子的眼里,李初可是有文化的知识分子。
他王栓子打小就喜欢和李初一起掏山赶河、摸鱼抓虾。
……
但是眼看着大雨落下,队伍却又长又慢,一旁焦躁的李长顺心中十分不耐烦。
“让让!让让!”
李长顺大大咧咧地朝着队伍前头走去。
王栓子见此,憨头憨脑笑嘻嘻地跟在李长顺身后。
两人粗鲁地朝着队伍前头插去。
“那啥!”
“让让,让让!”
王栓子护着李长顺来到前头。
他一边插队一边叫叫喳喳的喊道:
“我哥肯定选上了!”
“来来来!”
李长顺来到队伍前头,瞬间喜悦。
可不是得选上吗?
他李长顺是渔猎户,以打猎为生,也没有少摸土枪。
这来当兵,那是杠杠的好!
“同志,我是李长顺啊!”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