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配角发现自己有了主角光环

橘子味泡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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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书店见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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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同学,你说对吧?”

阮清清愣了一下,本想努力平静下来,维持住原先清冷的形象,奈何耳朵尖却不听话,悄悄泛了红。

这么多年来,很少会有人愿意这样为自己说话。

林鹿那个胆大心细的姑娘是个例外。

而且更何况,他是孟庭琛哎!

学习好也就算了,偏又是长得一副端正干净的俊俏模样,白皙的皮肤经阳光扫过,像镀了层淡淡的光,亮得让人根本移不开眼。

他低下头看自己的时候,鸦羽般的长睫毛虚掩住深邃的眼眸,是目光交接后便无法逃脱的浩瀚宇宙。

阮清清轻咳了两声,险险找回自己的声音,

“嗯......你倒是不谦虚呢,不过你说的这些我都很认同。”

孟庭琛嘴角抑制不住地上扬,“对你,我有这份自信。”

“另外,我制定了一份详细的学习计划,如果你方便的话,周六上午八点在拾光书店,我等你。”

“好,书店见。”阮清清点头。

——

孟庭琛会提到“拾光书店”,让阮清清有点诧异。

这家书店是在她小升初的那个暑假新开业的,就在自己家旁边的十全街上。

说来也奇怪,她家搬来十全街好几年了,街上有卖菜的、吆喝的、乞讨的,小店也不少,都热闹得很。

偏偏书店门口一片冷清,来来往往的行人无数,却都完全没有要进去转一转的意思。

就连它开业的第一天都没有什么人气。

这对于一向热闹非凡的十全街来说属实是一件怪事。

不过,阮清清想来想去,无非是因为书店位置稍稍有些偏,加上宣传不到位,大家对看书也不热衷,才没有什么人注意到吧。

好在自己无意间发现了这家宝藏书店,才能拥有片刻的快乐。

这也是她为数不多接触到外面世界的途径之一。

有时候真不得不慨叹一句,书确实是个好东西,帮她打发掉太多太多无趣的时间了。

对她来说,拾光书店是除了家以外最温暖舒服的地方,就像是属于她的秘密基地一样。

老板是位看起来三十多岁的大哥哥,个子很高,喜欢穿浅白衬衫,头发有些自来卷,戴着黑色细框眼镜,斯斯文文的,身上是只有读过很多书才有的书卷气。

这个大哥哥脾气很好,说话也很温柔,每次见阮清清进店,都会开心地冒一句“清清来了啊!看看这里有没有你喜欢的?”

阮清清抿嘴笑笑,也不多客气,埋头在书架里翻翻找找,挑到感兴趣的就倚着书架,或是盘腿坐在地上,自顾自看起来,有时候累了也会跑到店主布置的阅读桌旁坐下,一坐就是大半天。

老板有时会端来一杯温开水,轻放在桌上便离开,不多打扰。

有时觉察到阮清清心情不好,也会趁着她发呆出神的空隙,跑过来聊上几句,顺便跟她分享自己最近看书的心得、喜欢听的歌。

阮清清对他的善意抱有很大的感激。

他就像是一个与她阔别很久的友人,包容她的一切坏情绪,也愿意分享自己的开心。

这是一段被她藏在心底、很难得很珍贵的缘分。

所以当听见孟庭琛提到这家书店的时候,阮清清就觉得像是自己的秘密被别人发现了,有点诧异,也有点不开心。

不过没关系,学习而已,也不会透露什么秘密。

好,那就书店见。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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