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火与Q

吴比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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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航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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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毕业了。同学们有的继续读高中,有的去技校,有的去外地找工作。而我,在家里干农活,当时没别的事可做,时值盛夏,我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家里的农活都一一干了个遍,直到把田里的稻谷收完。这是我出远门前的历练。

堂嫂来我家了,是我堂哥的妻子,当时说可以带我去上海我哥那里上班,我说可以。老爸也同意了。不久后我们就准备出发去上海了,临行前,老爸把我的行李箱扛着来到马路上,送我上了车,老妈我没看见她,等我上了车,看向窗外时,她从不远处跑来,两滴眼泪挂在脸颊,她不想让我看见她难过。我向他们挥了挥手,车驶向前方。

我别了故乡的人、土、风、云、山、水,之前还心心念念着去远方,真到了要别了那一刻,不舍挂上心头,在车上一直回想,我走了,不能在帮老爸老妈干家里的农活……

现在回想,几度哽咽。

看向窗外的风景,注意力转移了,好多了。从此,故乡成了远方;去的远方却不是故乡。

回首故乡渐远,他乡未可知。

从家乡坐车到市里,在从市里坐火车去上海,二天一夜。一切都是那么的新奇,少年不曾见过。

终于到了堂哥住的地方,是一间一层的砖房,房里就放了一张大床,几张小板凳,一个煤气罐和铁锅。

吃了饭去外面四周看了看,水乡景象一派。每家每户都有一口井,不远处就是河水,四通八达,一条不怎么宽的河,把房屋分割开来,除一条可以通小轿车的马路外,都是小巷。

第二天就去找工作了,看了四、五家后,在一家小电子厂上班了。那家电子厂一共有两层楼,一层是电子工作间,二层是员工宿舍,有一个单独浴室,和厨房,浴室和厨房紧挨着。挺好的,上班前,那个主管让我把身份证给他看一下,我掏出身份证,他一看,十五岁,童工啊,好吧。于是叫我第二天就去上班,我说可以。

于是就在那里上了两个月的班。一开始不熟悉,什么都不懂,后来,慢慢的,懂了。但当时我还是少年时期,没有金钱概念,很快就把所剩不多的钱用完了。那个时候,每天吃早餐,我会买四份,我们宿舍一共有四个人,每人一份。那时候我们厂附近根本没有卖早餐的,早餐只能去村里街上买,当时厂里一个小女孩,我们认识后,一来二去就熟悉了,还认了人家当姐姐。每天她来上班,我都会让她帮忙带。当时我还和一起上班的同事学坏了,抽起了烟。明明那个烟不好抽,还非得抽。

我们宿舍的一共有四个人,有三个人是我们贵州的,哈哈。和我一起睡的是我们一个寨子的他也在那里上班,他也我儿时的玩伴。见到了倍感亲切,于是我决定和他挨着睡。把单人床挨着他的那张,这样就变成了双人床了,当时他让我睡里面,我答应了,睡里面还挺好的,我觉得是这样。还有一个是我们贵州兴义的,我们也是玩得很好,他叫杨学海,记得一次放假,我们俩一起去街上玩,在去街上的途中,他还给我讲了他的故事。玩到第二天方才回宿舍,上了通宵的网,我到凌晨就睡着了,哈哈。第二天我们买了早餐就回宿舍了。另外一个是我们主管的同乡,他姓“练”,叫练长福。我们都处得很好。一切都好好,嗯,是的。有时候星期天放假,我们几个就约着去镇上玩,那里的镇叫千灯镇,是一个4A级景区,还挺好的。

记得一次我和堂哥还有他的一个同事,我们仨人去古镇玩,我们在过一座桥时,我们看见了一个乞讨者,他们两人看了一眼就往前走了,我当时也向前走了几步,但还是跑到那个乞讨者的面前,给了他十块钱。就跟上我堂哥他们了。还给他们说了这事儿。他们和我说,这些个乞讨者大多都是欺骗人们的同情心,他们那个碗里并没有很大的纸币,比如说五十元、一百元,路人丢了五十或一百给他们了,他们立马就挑起来放在包里,不让其他路人看见。他们都是这样的人。

我那时还是少年,不太懂,也没在意。是天性使然吧。在后来的岁月中,我经常买东西给路上的流浪猫、流浪狗。还给环卫工人送水、送饮料。

上了一个月的班,到发工资的日子了,开心,那是我的第一桶金,一千五百块钱。买了一个手机,剩下的钱留作生活费。

那时候没有想着给父母打钱回去。现在回过头想想,要是当时给父母打钱回去,他们肯定很开心,说儿子终于长大了,还知道给父母打钱回来。他们也会放心在千里之外的儿子,不再操心。那时候不懂,不懂……

不久就过年了,厂里请我们员工去聚餐,我们去了。开开心心的。当时也不知道给父母打个电话,问问他们可过得好?没有!!!

现在回想,当时要是和他们打电话聊聊天,他们肯定高兴坏了,他们肯定想听听我的声音,想知道我的近况。可我当时就是没给他们打电话,奈何,奈何!!!

那时候不懂,不懂父母听到我的问候,该有多高兴;不懂父母知道我一切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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