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直播普法,你把法官送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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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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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晟一席话落。

旁边的苏韵雪美眸一眨,仿佛是想起了什么,转而兴奋地看向叶晟。

问道:

“叶律师,我之前在学校的时候,在法考题库中遇到这样一道题,很是诡异。”

叶晟闻言,也是被苏韵雪勾起了兴趣:

“说说看。”

“是这样的叶律师,有一个人叫张三,他在停尸房准备强尖一个女孩的尸体。”

“但其实那个女孩并没有死,最后活过来了,这种情况,应该怎么给张三定罪?”

强尖尸体,结果尸体复活了?

叶晟觉得这个案例很有意思,而且他之前也是听说过。

虽然案件很离谱。

但其实这个案件是真实发生过的。

与此同时。

伴随着苏韵雪的案情描述落下。

直播间的水友们纷纷表示震惊他们的妈一百年:

【我靠,原来张三还有这种功能?妙棍回春啊,张大夫!】

【张大夫悬壶济世,他有什么罪?】

【就是,我觉得张大夫不仅无罪,而且配享太庙!】

【张大夫明明只是想给女孩打一针,然后就救活了他,我宣布破案,我是神探!】

【医学奇迹!】

【阎王:“什么玩意在生死簿上面闪一下?”】

……

直播间还在一片狂欢氛围。

而叶晟心中也早已对这个案件有了自己的答案。

不过在讲解答案之前,他还是要照例考考水友们:

“各位,这个案件有两种判法,一种是侮辱尸体,另一种是强尖未遂。”

“我们的张三同志,主观上是想侮辱尸体,客观上是想实施强尖。”

“所以大家觉得,张三应该被定什么罪?”

叶晟提问落下。

反应快的水友们纷纷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这题我会,这属于非法行医,应该没收作案工具!(/狗头)】

【我只能说隔行如隔山,这很难评。】

【嘶——这还真的难去定罪啊。】

【张三:小孩才做选择,两个罪我全都要。】

【你们懂什么,张三无罪,因为他小鸟医人!】

【卧槽!楼上的兄弟,我看你思路清奇,考不考虑出书?】

【有没有一种可能,就是尸体活过来,把张三吓死了,所以张三之前的行为是不是属于正当防卫?那就是无罪咯?】

【我觉得还是有罪,这叫过失致人复活罪。】

……

直播间内水友们基本都在整活,并没有几个人在认真做答。

其实这也在叶晟的预料之中。

毕竟这道题确实比较难。

就连苏韵雪这种专攻法学的大学生都能被这道题难住,更别说直播间法律意识薄弱的水友们了。

既然水友们答不上来。

那叶晟也不卖关子了:

“张三主观上侮辱尸体,客观上强尖,首先能不能定强尖罪?永远不可能定强尖罪。”

“因为张三主管上没有强尖的故意,它只是一种过失强尖,那过失强尖构不构成强尖罪?”

“各位先别着急回答,请注意。”

“张三主观上是想侮辱尸体,但客观上这是个活人。”

“大家觉得活人和死人有没有重合?”

叶晟问道这里,笑着停顿了一下。

直播间的水友们便纷纷给出自己的看法:

【我觉得重合了,这是活死人。】

【死了但没有完全死。】

【重合了,都合到了一个人字(/狗头)】

……

直播间的弹幕刷新不断。

叶晟这边又继续解释道:

“从逻辑上看,我觉得活人和死人是不重合的。”

“于是这个案件就要认定为侮辱尸体未遂,大家认可这样的罪名吗?”

“我不认可。”

“如果是个死人都是侮辱尸体的既遂,活人反而成为了侮辱尸体的未遂,那这样不就情节越重,反而判的更轻了?”

“所以法律的生命是经验判定,而不是逻辑去判定死人和活人是否重合。”

“我们可以这样去理解嘛。”

“死人多一口气就是活人,活人少一口气就是死人。”

“所以最终我们可以认为,它在人的范围内重合。”

“那最后就可以构成侮辱尸体的什么遂?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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