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诸天,只为改变渣男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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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供认不讳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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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李牧在开封府公堂之上,见到包拯提审之人,真的是那个他印象中的徐子麟。

李牧便知道,有些事情,已经提前发生,且到了无法挽回的余地。

而且,包拯手中那纸诉状,他已见过其上状告内容。

此刻,他根本就无心记录包拯审案的经过。

因为每当李牧想到那纸诉状上所状告的内容,他就觉得心中有口郁气积结,怎么都散不去。

状纸所告:陈世美和徐子麟合谋杀人,陈世美欺君罔上,停妻再娶,抛妻弃子,雇凶杀妻不成,灭子罪成,丧尽天良,其罪当诛。

李牧双目通红,手中握笔的手,都在抑制不住的颤抖。

李牧怕,他怕此案的提前发生,造成的后果,超出了原剧情的既定发展轨迹。

因为那纸诉状上,清清楚楚写着,“陈世美雇凶杀妻不成,灭子罪成,丧尽天良”。

此言何意?

是否是指,那杀人者杀秦香莲未得逞,却是将她一双儿女杀害。

若真是如此,那陈世美,当真是丧尽天良,天理难容,罪无可赦,救无可救。

李牧怕,他怕,若真是如此,自己有何理由去救这样一个人渣,而非渣男。

人证登堂,的确只有一人,秦香莲。

论及相貌,尚有中人之姿,堪称贤妻良母典范,只有双十年华的秦香莲,此时满头白头披散,目光呆滞,亦步亦趋的走向公堂。

秦香莲没哭,但她此时的状态,却让人看的揪心无比。

看到秦香莲的那一刻,李牧便知道,自己所有的猜想,都成了事实。

陈世美真的做出了此等灭绝人性之事。

俗话说,虎毒还不食子。

他陈世美,竟为了荣华富贵,雇凶杀子,真是天理难容。

“啪!”

包拯再次一拍惊堂木,喝问:“徐子麟,身边女子,你可曾识得?”

徐子麟摇头:“不认识,素未谋面。”

他是真没见过秦香莲长什么样,一切安排,他都是按照陈世美的意思去做,所以他说不认识,说的心安理得。

秦香莲跪在堂下,整个人好似全无精气神一般,像具行尸走肉。

包拯看向秦香莲,大声道:“秦香莲,本官且问你,九月二十五那日,你在上京找丈夫途中,究竟所遇何事,你且细细道来,不要有半点隐瞒。”

秦香莲不言不语,就那么地跪着,仿佛没听到包拯的话一般。

包拯看着她,一双眼睛里饱含怜悯之色,他又道:“秦香莲,你若不说出实情,本官无法替你申冤,那恶人将逍遥法外。”

“难道你要见到害你儿女性命的恶人,逃脱律法的制裁吗?”

听到这话的秦香莲,眼神中终于有了些许神采。

她满脸怨恨的说:“大人,民妇说,民妇有天大的冤情,还请大人为民妇主持公道。”

包拯道:“细细道来。”

秦香莲道:“大人,事情要由三年前说起。”

只此一句,秦香莲已然满目含泪。

她拨弄开挡住眼睛的满头白发,声音嘶哑开口:“家乡醴陵三年闹饥荒,妻离子散奔他乡,秦香莲上有公婆在,下有子女哭着找爹娘。”

“他陈世美拜别爹娘,入京赶考,一去经年,却是音讯渺茫。”

“公婆饿死家乡,香莲亲手埋葬,才带子女千里寻夫。”

秦香莲说着,拿出公婆的牌位,却见上面洒满鲜血,牌位只有那先考二字的一半,看上去十分触目惊心。

“九月底,途经葛县,无意间与人说起,自己的丈夫叫作陈世美,不想消息传到葛县县令徐子麟耳中。”

“是乃,白日传出消息,夜半便遭人劫杀,对方口口声声称是驸马府的人,说我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怨只能怨我不该来这京城寻夫。”

“杀手分两拨人,第一拨人有两人,不管三七二十一,便要动手了结我母子性命,后又闯进一拨人,只有一人,名叫黄祁。”

“黄祁听我道出寻夫原委,知晓我乃是陈世美的原配妻子,一双儿女是他的亲生儿女,出于江湖道义,要护我母子周全。”

“没奈何,两拨人交手起来,黄祁一人不敌,被杀当场,舍命护我逃脱,并将手中出自驸马府的钢刀交于我手,以为物证。”

“我母子三人,连夜逃亡,原以为能逃得毒手,却不想,又被追上。”

“这一次,就未能有先前那般好运,再遇到像黄祁一般的义人,一双儿女,就被那对凶人……凶人……残忍……杀害。”

秦香莲说到这里,早已经泣不成声。

她悲声凄厉:“大人,民妇冤深似海,已生无可恋,只望大人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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