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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列传·卷二百五十一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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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睡晒过太阳的被子。

晒了一天的太阳,被子里仿佛残存了黄灿灿的阳光一般,蓬松而轻盈,人睡进去,像是在被太阳拥抱。

一天下来身体的疲惫,被太阳环绕的时候,那种温暖立刻驱散了疲惫,让人放松在阳光的薄翼中,沉沉的睡去。

我总能在晒过太阳的被子里睡得很好。

我常常想,太阳钻进被子的棉絮里,使我睡得香甜,是不是存了让我第二天能精神充沛地迎接朝阳的心思呢?

呵,这不是“授人玫瑰,手留余香”的哲学吗!虽然太阳每天都会从朝霞中金光万丈地现身在世间,可是世人大多步履匆忙,或许是在烟火气的早餐车前见证油亮金黄的油条出锅的刹那,或许是在一辆辆方正的早班车中期盼着路上少几个红灯。反正很难会有人有这般的闲情逸致,抬头去看那早晨的太阳。而太阳留在棉被中的温暖,更像是一种不言而喻的约定,使人们在回忆起昨夜好梦时,能抬头与清晨浅橘色的太阳问好。

这是一种浪漫的约定。太阳将它的温度嵌进人的体温里,而人则给万古长寂的红色星球一点来自地球的目光。

地球与太阳之间,相隔了一点五二亿公里的距离,却因为晒过阳光的被子、奔波与地球各地的人们偶尔抬头的目光,而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孤独的太阳拥有五千余摄氏度的高温,但是茫茫宇宙中,却找不到第二颗与它相同的天体作伴。人类的体温微薄,在几十亿的人类中,也很难找到一个与自己相契合的灵魂。人与太阳,就这样见证着彼此的存在,也温暖着彼此的孤寂。

晴天会让人心情变好,让思念的人更可爱,让手头繁忙的工作看起来也不那么枯燥。你看古来诗人,那句“晴空一鹤排云上”,滋润了多少人的心田,惊艳了多少人的书卷,可若是将“晴”字改成“阴”字,却显得不伦不类,无法引发人的诗思了。每逢阴天,空气潮湿了,人也觉得懒懒的。门既出不成,恐怕泥点污了鞋袜,诗思也全然没有,要写诗,需得挑一个阳光明媚的好天气,这才能妙笔生花,笔尖才能绽放出美丽的词句。这无需证明,只看阳光折射出的彩虹,赤橙黄绿青蓝紫,在阳光下散发着淡淡的光辉,教人一眼看去,便心情明媚,恨不得穿上最清爽的衣裳,坐在绿草如茵上,读一卷洒满阳光的书本。

阳光如同绸缎,是绣满了无数种颜色的丝线的上好的绸缎,映照出地球上波澜壮阔的奇景。它照耀过喜马拉雅山的每一个峰顶,扫射过太平洋蜿蜒海湾旁的每一个波涛,明媚过故宫与长城的每一寸经风沐雨的砖瓦。它是澄明却不可捉摸,是虚无缥缈却又能转化成光能哺育千万的人类。

在日出与日落之间,有无数的可能。古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从夏至到冬至,白昼最长的一天人们在睡梦中迎接悄然而至的曙光,在黑夜最长的冬至人们燃起最最温暖的篝火度过漫漫长夜,也顺便期待下一个日出。在世间最长的白昼与黑夜之间,存在着无尽的究极浪漫。

世间有一半的事情,都是在日出到日落这段时光里面完成的。有太阳就有白天,这是人世间最伟大的神迹。

唯一的缺点是,每到晴天,时光好像过得尤其快速,就像指缝里的兔子,还未来得及抓紧,便忙着溜走。

我珍惜晒过阳光之后,暄软的棉被。那温暖得之不易,消散得太快。还来不及好好感受,被子上阳光的气息便重又恢复成常用的沐浴露的味道。

我却不忘阳光的舒适与温馨,那是我,身在宇宙之中的一粒微尘,与那颗名为太阳的星球之间的独特浪漫。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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