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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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铁警生涯 (五)劳动仲裁员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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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我通过法考之后,正式拿到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2020年底我第二次参加法考之前,我的心理是忐忑不安的,虽然做了一些准备,但准备明显不足。我连新的教材都没有买。好在法理宋老师给了我们很多鼓励和安慰,对法理论述题的趋势,他也做了较为准确的判断。所以,在我原本在考完非常悲观的情形下,竟然以高出19分的优势通过了。19年法考,客观题,180分及格,我考了197分;主观题,108分及格,我考了107分。20年主观题,我考了127分。我的分数竟然都跟7有关,也算是一种巧合。

通过法考之后,我在想,那下一步该怎么办呢?脱离单位,冲向社会?在我这个年龄好像是非常不明智的选择。就好比一个还不会游泳的人,却一头扎进了水里,那不淹死才怪。目前单位也给我们提供了较好的庇护和福利,虽然工资不是很高,但却是有保障的。所以,我想到去申请公职律师,这原来也就是在我的考虑之内的。但关于这一块,因为单位目前还没有具体的规定,我遇到了不小的障碍。但没规定往往也是好事,因为也没有具体程序方面的限制,只要符合国家的文件以及司法部门关于公职律师申请的条件,就应该是可以的。我也咨询了局里的法制机构,得到了他们的鼓励和支持。所以我一直在坚持申请,最后终于在所领导以及处领导的支持下,我于2021年的9月7日,通过本省司法厅行政许可,正式成为了一名公职律师。我们处通过法考的有20多人,但成为公职律师的可能只有7个人左右。那还是在2018年,他们几个过了司法考试的同事通过集体申请交涉,并通过处长签字同意后,然后去办理取得的。这两年基本上处于一种停顿的状态。而在某肥市局,通过法考并且取得公职律师证书的人较多,可能有一百多人。他们有市委和市政府的文件作为依据,单位对于这一块也持着开放和鼓励的态度。我后来被某肥市局的公职律师董老师拉进了一个两公交流群。所谓两公,就是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群里有三百多人,我进群之后,加了很多某肥市各政府机关的公职律师,以及一些企业的公司律师为微信好友。所以,当一个人到了一个新的平台以后,他所进入的圈子以及结交的朋友,都会有新的不同。但社会上很多人,包括单位上的很多人都不知道公职律师是做什么的?他们和社会上的律师又有什么不同。根据2016年国家一份《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在国家大力推行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也重点发展律师队伍的建设。律师是依法治国的法治人才队伍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也是推进整个社会法治进步的重要力量。律师一般分为三种,在社会上挂靠律所的,叫社会律师,也叫执业律师。他们是专门代理案件,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或非诉服务,并且收取服务报酬的人。而公司律师,主要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比如审核,把关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核把关公司从设立,治理,以及融资,上市,并购,清算等程序的法律风险,代理公司应诉。但公司律师也只能领取工资收入,不能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收取费用。而公职律师,是国家行政部门设立的政府律师,属于公务员序列,更是只能领取薪水,只能在本机关提供法律服务,不能在社会上提供有偿法律服务。所以,公职律师,是不能在社会上代理案件,收取费用的。那么,既然成为公职律师,既不能在社会上执业,又不能获得额外的收入,从功利的角度来看,要这个证又有什么用呢?用还是有点用的,按照目前的政策,一个是取得公职律师资格的公务员在退休后,就可以正式在社会上提供有偿法律服务了,能让自己获得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第二个,如果你是公职律师,连续做满三年,再去做社会律师,就不需要再在律所实习了,省了将近两年的时间。最后一个,也就是我在本章中讲述的内容,公职律师除了偶尔给单位提供一点有限的法律服务外(行政机关一般也都有法律顾问,打官司需要公职律师出面的不多),唯一能做的,可能就是劳动仲裁了。

机会总是属于有准备的人,我成为公职律师后不久,在2021年10月中旬,我又参加了在经开区东怡国际大酒店举办的某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培训班,进行了为期四天的劳动法的学习和培训。在那个培训班里的学员,大都都是律师,也有不少是各个人社局下面的劳动仲裁院的工作人员,还有很多是在企业里做人力资源的。而且,我竟然也看到了几个认识的律师,他们也都是通过我的老同学,陈定好律师以前组织的饭局认识的。说实话,对于劳动法这一块,我在二十年前参加高等教育法律专业自学考试时,曾经学过,但这么多年过去,脑子里残留的印象已经很少很少了。19年法考客观题的时候,因为它是属于是商经的内容,而商经,是被我放弃的。在商经当中,我唯一后来去认真地学习的只是公司法,因为公司法是主观题考试的重要选项。所以,应该说,我劳动法的基础是比较薄的。所幸,劳动法也是法,法理皆通,我后来者也能居上。虽然那几天上的内容,大都比较新颖,比如涉及到女职工劳动特殊保护,新业态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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