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传英握着谭鲜儿的手,一路狂奔。
“哎呀!”
谭鲜儿痛苦地叫一声。
“我的脚崴了,好疼。”
她蹲下,摸着左脚的脚踝。
朱传英看了一眼后边。
逃荒的人群,慌里慌张,正往这边逃跑。
在人群的后方,有几十个举着大刀的土匪。
他们嚣张地大笑着。
不紧不慢地追赶者人群。
把逃荒的人当做老鼠,把他们自己当做猫,玩猫戏老鼠的戏码。
朱传英咬咬牙,握紧拳头。
他想冲上去,和土匪们打一架。
他的理智还在线。
土匪有一大群人,还有大刀做武器。
他赤手空拳,就这么冲上去。
可能被他们剁成肉泥。
何况,他现在应该做的事,不是和土匪打架,而是保护谭鲜儿。
并且,征服谭鲜儿,让谭鲜儿做他的老婆。
朱传英弯下腰,让谭鲜儿趴他背上。
他背着谭鲜儿逃跑。
谭鲜儿也看到后方追赶的土匪。
“传英,你自己逃吧,我怕连累你。”
朱传英抓住她的一只手,往自己肩膀上放。
“你赶紧上来。”
“要是落到土匪手里,你要么没命,要么失身。”
“你想失身吗?”
“不不……”谭鲜儿打算把自己的清白之身,留给朱传文。
她爬到朱传英的后背上。
朱传英背着她,狂奔起来。
他的速度与之前相比,并没有慢多少。
这得益于他的金手指:铜戒指。
铜戒指喷出的水,改造了他的身体,他有了超越普通人的力量。
跑了五里路,终于甩掉土匪。
又往前走了一段。
路旁有一座破旧的寺庙。
朱传英背着谭鲜儿,走进去。
朱传英打量四周。
最中间的位置,有一尊泥塑的菩萨象,身高有3米多,非常庞大。
地上有一些枯草,应该有逃荒的人,在这里歇脚。
现在,里面空荡荡,没有人在这儿。
朱传英放下心来,把谭鲜儿放到地上。
谭鲜儿脱掉左脚的布鞋,脚踝处已经肿了,像个小馒头一样。
谭鲜儿用手指,轻轻地碰了一下。
肿胀位置传来火热的疼痛。
朱传英走到菩萨像后面,看看有没有水。
崴脚后的急救办法是,用冰块冷敷伤处。
现在是秋季,气温不够冷,还没结冰。
不过,用凉水泡脚,也可以起到止痛的效果。
朱传英把寺庙里里外外看了一遍,没找到水。
倒是找到一个缺口的泥瓦盆。
朱传英腰上挂着一个装水的葫芦。
他打开葫芦的盖子,将水倒在泥瓦盆里,端到谭鲜儿面前。
让谭鲜儿把脚放进去。
谭鲜儿不解地说道,“传英,我不洗脚。”
朱传英握住她小巧的左脚,“你放进去,就知道效果了。”
谭鲜儿推开朱传英的手,“我自己来。”
她是个大黄大闺女,从没和男人接触过。
朱传英握住她的脚,她的心跳加快,感觉挺害羞的。
谭鲜儿把教放进冷水里,顿时不觉得疼了。
“咦!怎么不疼了呢?”
朱传英解释道,“因为盆里的水包含了我的心意,在我心意的感动下,你感觉不到疼。”
“胡说。”谭鲜儿白了他一眼。
朱传英往门口走去。
“你去干吗?”谭鲜儿问。
朱传英道,“我去外面找找看,有没有野兔野鸡,咱们吃点肉,补一补。”
谭鲜儿阻止他,“不要去,你陪着我。”
“我自己害怕。”
看着她楚楚可怜的表情,朱传英在她身边坐下。
“哎!”
“没想到逃荒这么难。”朱传英感慨一句。
谭鲜儿的眼泪,一颗颗落下来。
她哭起来。
哭声越来越大。
哭的身体都在颤抖。
朱传英把手伸过去,搂住她的肩膀。
“别哭了,鲜儿。”
“你一哭,我心里挺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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