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了。
一枪干倒大象的“沙漠之鹰”,不过在上辈子军队很少使用。
原因也比较简单沙漠之鹰在世界所有手枪中,不仅战斗力强悍,而且还是个重量级选手;因为它的重量已经达到了4斤,这也是它不被军方采纳的原因之一。毕竟军人们行军作战,趁手的装备和必要的粮食,都是一定要随身携带的;而沙漠之鹰远超于普通枪支的沉重,很影响战士们的体力消耗。
其次,沙漠之鹰的后坐力比普通枪支要大上许多。而负担沙漠之鹰的重量,就已经很令人头疼了;如果射击时还会受到严重后坐力的影响,这对于持枪者而言,是十分痛苦的。甚至还有人笑称,除非体重超过160斤,否则肯定会被开枪后的后坐力严重影响。
最后,就是沙漠之鹰的耐磨损程度,以及对于恶劣环境的适应性比较差。毕竟部队打仗和执行任务并不是在固定的场所,丛林、荒漠和废墟都很有可能成为战场;但是该枪并不能很好地适应这些场景。因此,即便沙漠之鹰战斗力再强悍,部队也只得忍痛拒绝了。
不过李逍遥在上辈子游戏中手枪首选就是沙漠之鹰,酷爱这把没有之一。
“逍遥,你看看我们桌上有个银色物体,不知道是何物!”就在李逍遥回忆的时候,苏妲己的声音传来了。
看来沙漠之鹰真的到了。
李逍遥来到桌前,摸上了从来没有拿到的沙漠之鹰,拿起,的确有些重。
不过好在自己也不需要跋山涉水,关键时刻就好了,说不定一击致命,不过可惜的是除了本身枪身里面的子弹,没有配备更多的子弹,只有七颗!
“系统系统,下个任务是什么?”
【“叮,系统提示,当前系统任务,训练一支特种部队突击队!”】
$(".noveContent").last().addClass("halfHidden");setTimeout(function(){$(".tips").last().before("点击继续阅读本小说更多精彩内容,接着读
本章完